“小偷小摸”有感
当老师的知道:许多班上都会发生几起失窃案,虽然金额从几毛钱到几十元不等,然身为老师身感责任重大,故临时充当侦探“柯南”。虽然可以暗地里把班上的顽劣分子怀疑个遍,但无论如何得本着保护学生尊严的原则行事。怎奈我们的老师们既无孙悟空之火眼金睛,又无福尔摩司之侦探头脑。几次都是找不到头绪,最后只能不了了之,不禁有些气馁。
曾看到过这么一桩事:讲某班发生的一次失窃。那日,班上几名学生订阅几份杂志,因为A身为班主任杂事颇多,所以学生订阅杂志的钱交由班上两个品学兼优的学生代收。(因为A确信六年级的学生有这样的能力。)中午,由于A的一时疏忽,钱仍留在学生处。中饭过后,代收钱的学生报告说放在课桌下的钱少了二十元。一人处少了十二元,另一人处少了八元。这偷儿没把钱全拿走还是“慈悲为怀”!至少说明他尚存着些许良知。A初步确定偷儿是“内贼”。因为,只有在中午放学后的十几分钟里,班里才会出现无人的“真空地带”。十几分钟后在学校用餐的学生会陆续回教室。而最早回教室的是在十一点十五分左右。只有自己班的才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找准目标下手。教室有二十八张课桌,如果不熟知班级情况,怎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翻遍?何况除了收钱的两位同学的课桌有被翻过的痕迹,其余课桌都没有!A对着全班学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作出承诺,只要主动认错,暗地里找我认错就行,决不会把事情公之于众。然而,说得人唇焦口燥,而结果全是枉然。正当A为这事一筹莫展之时,忽有学生来反映,班上的XXX家境平平,可近来零食、玩具买得不亦乐乎。于是乎,A唤来这名学生,问他买零食和玩具的钱是谁给的。支支吾吾答曰是其父母。见他神色有异,A疑心大增。A一说要与其父母取得联系,该生眼泪鼻涕齐下,没几下就兜底儿承认班上这起“案件”是他所为。是他趁同学们离开教室后再折回来的,然后先在一同学处偷了一张十元纸币,在另一同学处偷了八个一元的硬币,但信誓旦旦说以前几起决不是他干的。连作案的细节都说得那么清楚,我严厉的叫他写下检讨,保证以后不再做这种可耻的事情了。A自以为这次总算成功地客串了一回“侦探”,心中也着实轻松不少。不料,第二天一大早,该生的母亲就找我兴师问罪来了。指责A昨天“太凶”,她儿子迫于无奈只好承认。言下之意是对她儿子实施了体罚和“高压”。面对如此气势汹汹、无理蛮横之人,一时之间A无话可说。同事们看不过,一再向这个女人强调昨日她的儿子没有遭受过我的任何体罚手段。(在办公室处理这事的,目的竟然是要照顾这个女人的儿子的自尊。)这个女人见“众怒难犯”,赶紧见风使舵,竟讨好说老师教育他儿子是处于好心!但她并没就此“偃旗息鼓”,她巧舌如簧的说她的儿子的零用钱是从家中偷拿的,家中已丢失数百元,并说她的儿子还偷拿过外婆的数百元钱。这个女人为了掩盖其儿子在学校的“丑事”,不惜自曝家丑。她的儿子在家已俨然是个惯偷,掩盖又能挽回些什么呢?
社会发展到了今天,“小偷小摸”仍然是一个避免不了的问题。诚然,“小偷小摸”对社会的危害没有杀人放火、爆炸投毒、拐卖妇女等严重刑事犯罪来得突发、剧烈,但“小偷小摸”的发案数量远非大案、要案所能比拟,而且许多社会黑恶势力包括其成员构成,多数就是从“小偷小摸”开始起步的,“小偷小摸”肆意横行,搞得人们人心慌慌,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严重破坏。也许这名家长自以为帮孩子开脱责任是爱的体现,但不知她有没有为孩子想过将来?这件事也让我越来越认识到有时候老师的教导真的苍白无力。
今年3月4日,胡 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全国政协委员时,发表了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提出了以树立“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是学校加强德育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家长不可推卸的职责所在。我们的老师,我们的家长在面对孩子这些不良行为的同时再也不等再也不能因忽视而掉以轻心,要知道他们是我们的下一代,是祖国的下一代。老师们、家长们,让我们信仰与信念并存,相信并坚信,我们的教育是扎实的;让我们行动与脚步共进,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尽力,共同教育好我们的下一代。